李白素有远大的抱负,但一直没有实现的机会。天宝元年(742),四十二岁的李白得到唐玄宗传他入京的诏书,欣喜若狂、踌躇满志地想要大展宏图。他立刻回到南陵家中与儿女们告别,心花怒放地抒发自己的万丈豪情:
南陵别儿童入京
李白
白酒新熟山中归,黄鸡啄黍秋正肥。
呼童烹鸡酌白酒,儿女嬉笑牵人衣。
高歌取醉欲自慰,起舞落日争光辉。
游说万乘苦不早,著鞭跨马涉远道。
会稽愚妇轻买臣,余亦辞家西入秦。
仰天大笑出门去,我辈岂是蓬蒿人。
李白
白酒新熟山中归,黄鸡啄黍秋正肥。
呼童烹鸡酌白酒,儿女嬉笑牵人衣。
高歌取醉欲自慰,起舞落日争光辉。
游说万乘苦不早,著鞭跨马涉远道。
会稽愚妇轻买臣,余亦辞家西入秦。
仰天大笑出门去,我辈岂是蓬蒿人。
“白酒新熟山中归,黄鸡啄黍秋正肥。” 既点明了归家是秋熟季节,而且以‘白酒新熟,黄鸡啄黍’烘托举家欢快的气氛和诗人兴高采烈的情绪。李白嗜酒如命,此时更是急不可待,大呼小叫着快些杀鸡烫酒。欢悦的情绪也感染了家人,但见“儿女嬉笑牵人衣”,无限温馨动人。对酒当歌尚不过瘾,还要乘兴舞剑,剑光闪闪欲与落日争辉。
有可爱的儿女相伴、有丰衣足食的生活、有无拘无束的环境,仍然按捺不住李白一显身手的功利之心,也注定了他宦海无涯苦渡舟的失意命运。李白自然想不到这些,而是在醉意朦胧中盘算着自己即将飞黄腾达的前途命运。他恨不能在更早的时候见到皇上,及早展现自己的治国之道。时不我待啊,所以更要快马加鞭,尽快跑完遥远的路程。
朱买臣,西汉会稽人,早年家贫,以卖柴为生,但时刻不忘读书。他的妻子嫌他贫贱,离开了他。朱买臣后来得到汉武帝的赏识,做了会稽太守。诗中的“会稽愚妇轻买臣”就是说这事。李白把那些轻视自己的世俗小人比作‘会稽愚妇’,而自比朱买臣,想象次去西入长安,就可青云直上了。白日梦做到这个程度,得意忘形又如何:“仰天大笑出门去,我辈岂是蓬蒿人。”
天宝三年(公元744 年),郁郁不得志的李白离开长安,开始了为期十一年第二次游历。在这一时期中,他独自游览了现在的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河北、湖南、湖北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各省的许多名山大川。
李白也许世俗心很强,不过仔细研究这首诗的用词,我觉着李白急于出世也有老婆冷嘲热讽、施加压力的因素。诗的标题是《南陵别儿童入京》,没有老婆什么事。“呼童烹鸡酌白酒,儿女嬉笑牵人衣”也是明指儿女,最多只是用‘牵人衣’暗指老婆。后来用“会稽愚妇轻买臣”说事,大有映射自己老婆的意思。我本不太喜欢太白的功利之心,现在反倒有些同情他了。这事也太多了,姜子牙的老婆嫌他穷离他而去;孔子常遭老婆的奚落;苏秦的嫂子不给苏秦饭吃。。。,当男人也实在不容易!
李白在第二次漫游时,经常与地方官员、富贾墨客推杯换盏、赋诗吟歌,也少不了鸡鸭鱼肉、山珍海味。但这些都不能驱散李白的思乡之情,美味佳肴只能使他更加怀念过去的好时光。因此上才会有 “抽刀断水水更流,举杯浇愁愁更愁”的千古名句。
床前明月光, 疑是地上霜。
床前明月光, 疑是地上霜。
举头望明月, 低头思故乡。
兰陵美酒再香,也不如自家新酿的白酒淳厚。山珍海味再鲜,也没有自家烹制的土鸡解馋!
我似乎以為"牽人衣"是指ㄦ女的動作,因為小孩"嬉笑"之時做出"牽人衣",這也在情理之中。從"呼童烹雞酌白酒,ㄦ女嬉笑牽人衣",兩句的結構來看,每句都有固定的主角。前句主角是詩人自己,他既叫人烹雞,又自我酌飲白酒;而後句主角則是其ㄦ女,他們嬉笑之時牽拉詩人的衣服。前句之中沒有出現主角的轉換,那麼,相對應的後句也就不應如此,否則兩句詩的結構要被破壞了。接下來的兩句,那是明顯地影射他自己的老婆,這是沒有疑問的。可是,我從未看到有關他老婆在功名上給他壓力的史料,不過話要說回來,如果自己無功名之心,或者功名之心淡薄,壓力未必真起作用,壓力再大也可以"悔教夫婿覓封侯"來抗之。所以,責人還不如責己。
回复删除中國知識分子,就其階層而言,自隋唐科舉制度確定以來,總是與官方及統治階級攪合一起,依附在它們的身上,自己從來就沒有其獨立的性格,要叫他們沒有功名之心,實在有點"難於上青天"。所以,毛澤東曾經就說過,統治階級是"皮",中國知識分子是"毛","皮之不存,毛之焉附"。直到如今,我看還是一脈相承。
最後,我有一點不明,此文是自喻呢還是喻人?
说来也巧,开始写的时候,打算拿李白这首诗,调侃中国科举仕途的弊端。李白的诗大多豪放飘逸、意境独特,真可谓神来之笔,但李白的诗并不是我的最爱。一是因为有太多仕途不畅之后的怨天尤人,二是其天马行空独往独来、与现实几乎脱节的生活态度。细读这首诗后,觉着李白曾经珍爱过自己的儿女,似乎有过一段隐匿村野的惬意时光。如无玄宗征召,兴许就过着陶渊明式的田园生活。有此恻隐之心,议论的重点就不自觉地转了向。这就是我曾经提到过的信马由缰,实没考虑是喻人还是喻己。不过人的一生或多或少都会遭遇到相似的境遇,我也不例外,所以也算是反躬自省。这个年龄如果还不斗私批羞,真就是执迷不悟、无可救药了。
回复删除呵呵呵。。。低头轻笑掩门去,我辈本是蓬蒿人!
百度:
回复删除“李白一生,先后有过四个妻子。
1 许氏,结发妻子,许圉师的孙女
2 刘氏,同居后分手
3 东鲁某氏
4.最后一个妻子,宗楚客的孙女
第一个妻子,是公元727年在湖北襄阳经过朋友孟浩然的撮合,娶了前宰相许圉师的孙女,其实也谈不上娶,就是当了个倒插门女婿。由于在婚后长达十年的时间里,李白都生活在他老丈人家里,寄人篱下的滋味本来就使他非常的郁闷了,哪儿还有心思去琢磨其他的事情。这是李白的第一次婚姻,可能他还是抱着很负责的心态去对待的,并且从婚后得育一男一女两子这个情况来看,双方的婚姻生活还是十分和谐的。其子名:伯禽,(小字明月奴) ;女名:平阳。许氏于公元738年去世。
第二个妻子,公元739年,也就是在距第一次结婚12年、距第一任妻子去世一年之后,李白娶了一个姓刘的女人。不久,因为刘氏有些看不起李白,李白愤而离开。
第三个妻子,公元745年,李白在山东任城,与一当地妇人结婚。”
从时间和内容推断,《南陵别儿童入京》里的女人应该是李白第二个老婆。
同意你的推斷。盡管我也喜歡李大仙的不少詩,但是對他人生處事的態度不那麼十分欣賞,且不論劉氏如何,可他那強烈的功名意識卻是不爭的事實。他那麼想當官全歸結到劉氏所為,似乎有嫌公允。再看看他第一和第四妻子的背景,也就可以知道這個人的特性了,當年的宰相,也就是今天一國之總理,兩次為婿,若說無功名之心,鑽營之意,我絕然不信。換到今日,那些男男女女的"于連"利用這種捷徑,我實在見過不少,對此如何評价,那是見仁見智的事情。李大仙確有詩才,這在中國文學史上已成定論,但以此推斷出他有治國之才,不敢茍同,我記得你前文也有此論。這一點,李大仙毫無自知之明,他的詩已經充分反映出來,而且性格浮躁不定,絕非榮辱不惊之輩,難堪重責大任。正因為性格使然,他也不可能象陶渊明那樣,陶也當過小小的縣太爺,只是不願為五斗米折腰而辭官歸隱,陶的那種生活,以我之見,李大仙只能忍受於一時,斷無長期之理。不知你意如何。
回复删除我完全同意老兄对李大仙的评价。他强烈的功利心也反映在他的婚姻史里。他与第一位妻子生活十年之久,是前宰相的孙女婿。如果他真有不同寻常政治智慧,应该早被举荐,但这并没发生。把他举荐给唐玄宗的是他在南陵时结识的一位道士,而且进京后,除过醉后写诗者外,没留下惊人的治国之策。皇上自然有皇上的择人准则和用人之道。马谡的确有些才干,连诸葛亮也叹服。但刘备就准确地指出:此人言过其实,不过大用。类似的事例在唐代更多,盛唐之后犹胜,真可能与隋唐引入的科举制度有极大关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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